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5月26日我局对安陆市火凤凰铝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万吨铝合金精密换热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7年5月26日—2017年6月1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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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安陆市环境保护局(文昌路31号)
邮编:432600
批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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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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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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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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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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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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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关于安陆市火凤凰铝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万吨铝合金精密换热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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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环建[2017]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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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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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万吨铝合金精密换热管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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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陆市火凤凰铝材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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